Friends, Technology, Web2.0 - What I am reading

    [Home] [Recent] [Site Map]

   

人性的悲剧性和对罪人的爱

这两天看到广州砍手党的新闻(其实早已经是旧闻了,仅仅因为自己基本不上新浪的原因,最近才关注此事)。 让我震惊的倒不是新闻的本身,而是看到80%的网友投票支持“对于砍手党应该就地击毙”。这个80%的结果让我意识到这个社会一个让人深感担忧的“对罪人的仇恨”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半年前,余虹教授写过一篇叫做《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的文章,文中提到了除了“基于亲疏敌我区分的爱”,和“基于善恶是非的爱”这两种我们所熟知的爱之外,还有一种爱,就是“对所有人的普遍的爱,一种爱敌人,也爱恶人的爱”。这正是一种我们陌生的第三种爱。

余虹教授举的例子是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中,人们在纪念遇难者时,将爱给予包括凶手赵承熙在内33名逝去的生命,而不仅仅是32名受害者。这和1991年,中国留学生卢刚开枪杀害美国学生五位教师和同学后,受害者安妮•克黎利的家人写给卢刚的家人一封的信有些许相似的地方。他们在信中写到:“我们知道,在这时会比我们更感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这种对于罪人的爱,对于我们来说,一度曾经很陌生,不可以理解,甚至不相信它的存在。

过去几年,我才开始理解,把最大程度的怜悯和宽容给予每个人,包括犯罪的人对于社会的意义。

他们就是我们

我们有一个倾向,觉得错事情的人和自己不一样;犯了巨大的罪过的人,和我们简直就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他是怎么想的?”“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我们问道。

而实际上,他们就是我们。他们的思维,就是我们的思维方式。我们可能不敢相信,在我们面临他们的状况的时候,我们只有借着更大的智慧,更多的克服人性中悲剧性,才能不滑入同样的结果。

犯罪的根源,不仅仅是他们的个体,也因为人性中的恶。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人类与生俱来的悲剧性品格,让我们一不小心就会和历史上众多的悲剧人物一样,酿成自己的悲剧;我们和罪人之间,有太多共同的东西,因为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恨,怯懦,愤怒,贪婪等,就像在罪人身上一样,也在我们的身上;对于有罪之人的理解,也是对人性的理解。

悲剧作品的意义

文学作品,尤其是悲剧作品,帮助我们看到人性中固有的悲剧因素,不露声色的提醒我们:我们可能就是悲剧的主角。比如:当我们反对一桩婚姻的时候(不论是因为任何不可以接受的经济因素,或者因为嫁给的是你不喜欢的国家的人,甚至因为两个人是同一性别等等),我们应该看一看《罗密欧和朱丽叶》:我们就是那族人,而我们却浑然不知!当我们看到报纸上的某些人物因为某些我们也无法确认的罪名而被伤害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一看《药》:我们就是那围观的群众,而我们却依然兴奋的鼓着掌!当我们在开始攒钱准备买一辆我们买不起的车的时候,《项链》善意的提醒我们:我们就是贪图虚荣的马蒂尔德夫人,我们却以为我们开始了幸福的旅程。。。

悲剧作品就是帮我们转换一个视角,从人性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个世界,让我们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会轻易的成为悲剧中的一个角色。有人拿刀砍人,不是因为他生性和我们不同,而正是因为他和我们一摸一样,和我们一样会愤怒,会被愤怒冲昏头脑,会失去理智,所以才酿成了他们的悲剧。《有话好好说》是一部有趣的表达这个意思的中国电影:我们还没有拿起刀砍人,仅仅因为我们还没有被“逼急了”。通过转换视角可以帮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人增加些理解;对犯了错的人在谴责的同时,会多一些同情,怜悯和宽恕。

憎恨罪恶却对有罪之人心怀怜悯

我们憎恨小偷,但请假设这个场景:他的孩子饿得哭了一夜了,他曾经试过跪求人们的施舍,却没有人愿伸出援手,他简单的脑子里能够想到的所有方法都尝试过了,留给他和他的孩子却只有一条路。为了孩子,他选择了偷。如果我们知道了这个故事,我们虽然依然会谴责他犯的罪,但是我们在道德层面,是不是不需要有那么大的优越感?如果换做我们自己,我们会不会做同样地选择呢?我们和那个小偷确有一样的求生的本能,一样有对孩子的爱,一样有对于被抓而遭到毒打的恐惧,这都是我们共同人性。到底我们应该埋怨着个小偷多一点,还是埋怨这个没有给予一个个体足够关怀的社会多一点呢?

我们是不是应该由此进一步考虑,如何建立更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可以让流浪的人可以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证,而不要只给他们一个选择,逼他们去偷,甚至去抢?这个偷东西的罪,难道不应该由社会(也就是我们)从这个小偷瘦弱的肩膀上分担一些吗?

虽然不是每一个小偷都有例子中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每一个小偷后面,一定都有一些我们从来没有尝试过去了解的故事。我们假想如果他们受过了基本的义务教育,如果他们有能力养活自己,如果这个城市能有更多的机会,甚至是如果他们的生活环境不要给他们灌输那么多的不劳而获的想法,他们(也就是和我们一样的另一个我们)或许就可以远离罪恶,不是吗?

砍手党的故事

对于砍手党,我看过其中一个成员在被捕的时候讲述的故事:他来自偏远的山区,从村里仅有的收音机里听到了大城市里让他想都不敢想的繁华。他到广州打工,以为靠自己的努力可以在这个大城市里生活下来,结果老板欠薪逃跑,自己在工地上摔成重伤,没有人为他付医药费;离开医院的时候,背了一屁股他觉得自己一辈子也还不清的债。他求救,社会没有给他任何的同情;在春节有钱人开始炫耀自己的财富的时候,他连家都回不去。于是他恨这个无情的社会,他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带金链子的手镯,拿最贵的手机,而他不能;他加入砍手党,开始用自己的方式,来寻求他应得的公正。。。

这个故事或许经过了编辑的加工和煽情,我没有办法核实是否是事实,但我判断类似的故事在当代中国并不少见。这也是马加爵的故事。哪一个暴力犯罪的人,没有类似的先受到伤害,接着以暴制暴的故事呢?

仇恨,冲动,逞强,懦弱,贪婪,绝望,这些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情绪,很容易突破理智的防线,并酿成悲剧。每一个杀人犯在特定的情况下做出的反应,或许和我们在同样的场景下做出的反应完全一致?仅仅我们如此幸运,还没有被命运的玩笑捉弄而已。拿我来说,当有时不知道什么哪里来的冲动就会和旁边的一个插队的车抢道,而在此之后,才想起“当懦弱的理智还在犹豫的时候,勇敢的无知已经开始行动”的道理。

对于砍手党这样的严重犯罪,我们的社会不缺少惩罚的机制,缺少的是深深的怜悯。即便是对于罪恶深重的罪犯实施死刑的时候,也应该由这个社会,也就是我们来分担更多的罪责,并通过更加公平的分配机制,更小的城乡差距,更可以依赖的司法体系,更稳定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来减少触发人性中悲剧因素的环境,来减少犯罪,而不仅仅是在对个本来已经问题多多的社会雪上加霜,通过投票支持“就地击毙”来再额外关上一扇可以本通向希望的大门。

原文:http://home.wangjianshuo.com/cn/20080325_aeccaecc.htm


>>Source Link
>>Blog: 王建硕
>>Publish Date: 4/12/2008 7:01:31 AM

Other Posts:
>>让人兴奋的中国高速公路
>>人是盲目乐观的
>>浦东第二航站楼T2和北京第三航站楼
>>计算机的老古董
>>客齐集招聘软件开发人员
>>理论正确不代表实践正确
>>晚归
>>我们家宝宝叫王逸凡
>>社会责任和慈善是两个概念
>>互联网应用平台的关口
>>读《胡适留学日记》
>>技术培训纲要


Month Archives:

Top Tags:
Company & Product Profiles Google Internet Technology Search feature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Web2.0 column analysis 服务介绍 application letter comment 业界信息 news Startups deal Search Headlines China2.0 產業策進 未來趨勢 創投 Social Network widget news_in 創業案例 业界动态 SEW Experts Web 2.0 News & Ideas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